李开复:“google网页快照正在解决中”
(文:王英雄)
上周(2007.9.20)在搜索引擎调查分析师吕伯望先生举办的“搜索引擎调查报告与市场格局座谈会”我有幸见到了google谷歌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总裁李开复博士。
席间李博士谈到了几个关于google中国的问题,我总结如下:

1、网页快照,google本身是有这项服务的,但是在中国因为各种原因,这个服务并不好用,所以现在google并没有提供。google正在解决中,虽然解决起来相当复杂的。
2、对于很多低端用户不能正确拼写google域名的问题,google已经将中文拼音的。www.guge.com www.guge.cn 指向www.google.cn(www.g.cn这个域名指向了google,但不知是不是谷歌购买的这个域名)
3、谈到google的发展方向是,李开复讲到:“整合搜索、本地地图、移动搜索 客户端的软件、娱乐搜索(天涯社区)”。是google中国的发展重点
4、alexa排名最近半年上升的原因主要几点:一是现在所有域名都指向google.cn 二、合作伙伴默认搜索指向google.cn (比如sina的搜索默认是指向google.cn的) 三、google最近在做内功(指提升本身的好用程度)
5、在谈到有些竞争对手手动调节搜索结果的情况时,李博士用一个句话来回答“相信数据的力量是无穷的,google是要用数据说话的”
6、google现在最重要的两个重点是“整合搜索”和“移动搜索”。整合搜索可能很快就会投放市场,移动搜索要根据市场的情况进行,不过这是google的一个重点。
7、整个会场谈的最多的是整合搜索,就是很多垂直的搜索的集合放在一起供用户选择,比如:如果搜索的是“周杰伦”,可能关于周杰伦的歌曲是放在第一位的,他的电影和图片可能排在后面,但是如果搜索的是“****华”,可能放在第一位是电影,他的歌曲可能放在后面。google正在做,很快就会推出产品。
8、移动搜索市场取决于市场状况,这包括网络状况(3G)、终端的普及率、上网资费等等。这块市场很大,google会努力去做好这一块业务。
9、关于语音搜索,google中国并没有太多的商业计划,虽然google在美国有一个全机器的(非人工语音台)搜索企业的电话搜索。
10、在谈到个性化搜索,李博士表示google会尽力保护用户的隐私,所以近期没有针对个性化搜索的产品,也就说google现有的搜索结果对所有用户是一致的,而不是个性化的。
最后善意的说一下,十一临近,估计很多朋友在疯狂的找火车票,在google里搜索车次并不太好用,比如搜“2598” 百度就会直接出现提前提示”2598空调普快 济南–北京西 出发14:08 到达21:33 ” google第一项也是车次的链接,但是如果我把关键词改到“D7”,google的结果就不令人满意了(也许并没有人查找这个车次)。
前几日写了一篇《一起引起信产部关注的投诉》的文章,今天早上那个网友QQ给我留言:
(2007-09-21 11:38:18) ××××
王先生您好:
今天移动给我打电话来说是他的代理商那里出了问题,已经让代理商把欠费缴了,并对他从这个月开始进行考核了。说让我把我的复印件给她发传真过去,我的135的号可以用我的身份证了。
(2007-09-21 11:40:26) ××××
真的很谢谢你的帮助
我也很高兴他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看来是投诉是有效果的,中央级别的办事效果就是不一样。
取消”漫游费”势在必行
(文:王英雄)
普通的手机用户如果离开本城市到其他城市继续使用手机就会产生了漫游费,而且漫游费非常之高。拿北京的全球通举例吧,如果在其他城市接一个电话,那么他要付出的价格是基本通话费(每分钟4角)+漫游费(每分钟2角)+长途费(每分钟7角),也就是每分钟要1.3元。不要小瞧这1.3元,这是中移动最后一块暴利来源,据联通高层曝内幕中移动每年660亿净利大半来自漫游费。更有专家指出“2006年中国移动的净利润达660亿元,而2005年的漫游费收入就接近500亿,也就是说,漫游费收入占了其利润的一大半”。
取消漫游费这个暴利的呼声由来已久,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层多次呼吁对漫游费设置限制,政协和人大也曾经有过类似的提案。
到底应不应该取消漫游费呐?先来看看漫游费的成本,我不太赞同有些观点认为漫游费是零成本的说法,因为用户从A地到B地,运营商总是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比如手机漫游系统的开放和建设。但是应当说漫游费的成本并不高,因为设备和系统是一次性购入的,在建网的初期已经考虑到了,网络一旦建成,运营商需要付出只是运营和维护成本。从这个角度来说漫游费的成本非常低。
漫游费的成本低为什么定价这么高?其主要原因是,很多用户对这块费用并不敏感,大部分人都是偶尔出一次远门,还有很多人搞不清楚漫游费的价格。中移动正是抓住了用户中存在这些问题,才把资费订的非常高。
在国外,比如美国多年来实行全国全网同价,不但没有漫游费,连国内长途费都没有;欧洲的小国家,不但从来没有国内漫游费,连国际漫游结算费也已被强制性限价了。
在我们国家,随着反垄断法的颁布,加之取消漫游费的呼声越来越高,最重要的是消费者越来越清楚。我相信国家会对漫游费颁布合理的限价方案,这只是时间问题。(全文完)
今天早上的消息,微软大中华区CEO陈永正即将离职,将出任NBA中国CEO。
微软中国第五位主管陈永正在微软大中华区总裁的位置上待了4年的时间,打破了历史上的微软在职都不能超过两年的魔咒。他的前任唐骏、高群耀等,任期都未超过两年,包括那个当时那个网络红人吴士宏。
陈永正在微软中国3年,相对于其前几任更加低调,甚至外界很少有他的传闻,但他踏踏实实做好了一个CEO该做事情。在微软的“陈永正时代”,微软跟中国政府和企业间的关系进入了最融洽的时期,其在摩托罗拉多年的社会关系和政府公关经验已经帮助微软在中国获取有史以来最大的利益。
在微软的“陈永正时代”,一方面,微软改变了在中国软件业中的形象。微软注资浪潮、中软,在外包、培训上向业界展示出合作共赢的姿态;发布系列企业级应用平台,考虑为本土软件企业和IT服务企业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空间,微软的市场形象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另一方面,中国的正版****正在给予微软中国越来越大的支持。2006年4月胡 锦涛主席访美时,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PC上市销售前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而国内大型企业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的文件也已经出台。这都说明了陈永正干练、务实、低调的做人风格与办事态度。
成功的职业经理人首先是要有对所在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社会文化的理解和驾驭能力;其次是要有一个坦荡和平和的心态;最后是要有影响他人的能力,能够很好地和别人合作。陈永正能够在这个最受关注的软件企业里的CEO位置上干满4年足以说明这一切。
接入代码采用不等位长编码,不同用途的号码位长不同。每个短消息类服务提供主体获得1个服务接入代码后,根据业务的需要可以扩展使用,扩展后总位长视基础运营商网络支持情况而定。我国公众电话网编号中“1061~1069”号段用于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具体的规划如表1所示。
表1 1061X~1069X(X=0~9)号段的规划
X |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1061 | 备用 | |||||||||||
1062 | 省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 |||||||||||
1063 | 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接入平台 | 备用 | 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 省内公益性短消息类服务 | ||||||||
10**** | 备用 | |||||||||||
1065 | 基础运营商自营业务 | |||||||||||
1066 | 跨省/全国范围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 |||||||||||
1067 | 备用 | |||||||||||
1068 | 备用 | |||||||||||
1069 | 跨省/全国范围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接入平台 | 备用 | 跨省/全国性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 跨省/全国范围内公益性短消息类服务 | ||||||||
【说明】
1、表1中提到的有关名词的含义为:
“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是特指向用户提供的短消息类服务除了收取通信费外,还允许收取信息费。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的提供者须取得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提供服务的地域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省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以及跨省/全国范围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基础电信运营商自营业务”是指基础电信运营商作为短消息类服务提供者主体以自己名义和品牌向用户提供的短消息类服务。
“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是特指向用户提供的短消息类服务只收取通信费,不能收取信息费。根据提供服务地域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以及跨省/全国范围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提供这类服务的主体分为:
· 为其他主体向用户提供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提供统一接入到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的第三方平台,提供第三方平台的主体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提供公益性短消息类服务的主体;
· 其他提供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的主体。
2、1062号段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提供的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等长8位,即形如1062XXXX(X=0~9)。该号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规划、分配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重用。
3、1063号段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提供的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该号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规划、分配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重用。其中:
· 10630号段用于为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提供接入的第三方平台,等长8位,即形如10630XXX(X=0~9)。可扩展用于标识接入在平台后的内容提供主体,管理位长为8位。
· 10631~10634号段,备用。
· 10635~10638号段用于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等长12位,即形如1063YXXXXXXX(X=0~9,Y=5~8)。
· 10639号段用于省内公益性短消息类服务,等长8位,即形如10639XXX(X=0~9)。
4、1065号段用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自营业务,管理位长为8位,由信息产业部统一规划。在跨省或全国范围内提供的自营业务代码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分配和管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提供的自营业务代码由相应的通信管理局负责分配和管理。
5、1066号段用于跨省或全国范围内提供的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等长8位,即形如1066XXXX(X=0~9)。该号段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分配和管理。
6、1069号段用于跨省/全国范围内提供的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该号段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分配和管理。其中:
· 10690号段用于为跨省/全国范围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提供接入的第三方平台,等长8位,即形如10690XXX(X=0~9)。可扩展用于标识接入在平台后的内容提供主体,管理位长为8位。
· 10691~10694,备用。
· 10695~10698号段用于跨省/全国范围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等长12位,即形如1069YXXXXXXX(X=0~9,Y=5~8)。
· 10699号段用于跨省/全国范围内提供的公益类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等长8位,即形如10699XXX(X=0~9)。
关于不允许在手机中内置付费服务的解释
(文:王英雄)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对 点评《项方伟:裁判员应如何被监管》 的文章,里面有一个点评是这样写的:
点评:垃圾短信从发送方来说主要是三种方式,一种是利用群发卡发送,这可能和运营商关系不大,是一些人利用设备通过大量的卡发送(我见过一种设备,上面可以同时插上100多张卡,同时间往外发送短信)。还有一种是端口发送,移动会批量卖短信,这部分是正规业务,比如企信通。最后一种是运营商内部人员直接向网关下发数据。实际上这是运营商内部管理问题,从运营商公司层面来讲不会做这种事情。
2.避免运营商利用自己的营销渠道,进行不公平竞争。举例:在自有业务营销过程中,运营商如未经用户许可捆绑业务,以套餐掩盖或未清晰告知就扣费,以实现其业务快速发展的假象,如何监管?
点评:近期未发现运营商自行捆绑业务的现象,运营商实际上不会这样做,即使他们要做,也会找SP来做的,自己肯定不会做的。
3.避免运营商利用终端定制的机会,进行不公平竞争。举例:信产部要求手机终端内不得内置收费业务,运营商所有终端定制手机中是否还在内置自有业务?
4.避免运营商利用自己拥有对业务流程的操纵能力,进行不公平竞争。举例:信产部要求的增值付费业务必须进行二次确认,运营商的所有自有业务是否都实施了二次确认?
点评:没听说信产部明确要求的增值付费业务必须进行二次确认
5.避免运营商人员利用自己的付费结算渠道,进行不公平竞争。举例:运营商人员默许或勾结部分特殊关系SP进行自消费,运营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6.避免运营商利用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名,进行不公平竞争。举例:运营商以保护消费者隐私为名,禁止独立手机网站获得手机终端信息,而运营商自己的网站仍然不顾消费者隐私权问题,还在获取访问用户的手机号?
点评:坚决呼吁运营商开放产业链,开放协议,开放标准。怎么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7.避免运营商利用主要通信通道的控制权,进行不公平竞争。举例:信产部批准的四网合一的增值短信代码,如果运营商故意设置障碍不积极配合短信通道接入,有没有相应的规定?
8.避免运营商利用自己制定的诚信体系,进行不公平竞争。举例:现在付费增值业务管理中,有一套诚信扣分体系,运营商自有业务出现诚信问题时,谁来扣它的分,谁来停止这些诚信有问题的业务?
9.避免运营商利用资费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举例:如果有一天运营商希望对自有业务实施保护性资费政策,以获得自有业务的竞争优势,如何预防?
点评:运营商的权利,公司性质所致。如果预防,只能依靠打破垄断,组建多家运营商,建立新的市场秩序来解决。
10.避免运营商利用国有资产身份作为保护伞,进行不公平竞争。举例:当运营商的自有业务出现黄色等非法信息内容时,运营商人员会不会得到相同尺度的法律处罚?
点评:这是法律的公平问题,我国的状况,我不想多说,只能用“现状”来解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贺卫方的文章,对中国法律会有些了解。
在非基础电信业务领域,有人认为不应该提倡公平竞争,他们的具体理由是:
1.理由一:为了国有资产增值,为了实现利税的增长。这种观点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公平竞争环境下,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为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带来的综合效益,整个行业实现的利税的增长,不是几个运营商的国有资产增值和利税的增长所能相比的。
2.理由二:为了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为了不出现手机媒体失控的状态。这是因噎废食的观点,是以国家安全为名行垄断保护之实。互联网的发展在国家安全方面也曾提出了一些挑战,但国家安全部门完全有能力进行掌控。
3.理由三:为了做强运营商,使运营商有能力进行国际化竞争,使国有品牌能傲立于世界之林。这种保护将适得其反。当运营商在公平竞争方面无需承担被监管风险时,它会被宠坏,它会欺压产业链条上的企业,它会坐享垄断带来的“成绩”,它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最终导致行业衰微,运营商真正的市场化竞争力下降。无法在国内进行公平竞争,如何期望其在国际市场公平竞争。在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中,电信运营商只会变得更有竞争力,只会发展得更快,只会真正做强。
点评:说这个话的人,很可笑。通过保护方式是不可能做出世界一流的企业来的。
4.理由四:反垄断法对电信行业是进行保护的。这个观点混淆了基础电信业务和非基础电信业务的巨大区别。反垄断法有关特殊行业保护的条例是针对基础电信业务的,而不是针对非基础电信业务的。我们很难想象国家会通过反垄断法的特殊条款,去保护国有的销售手机音乐的企业吧。
点评:完全同意项总的观点
5.理由五:提倡公平竞争后,什么样规模的公司都可以进入市场,容易把市场搞乱。这种情况只有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有些人怕公平竞争后,特权走后门走关系这条路就不那么有效果了,得靠真本事赢取客户了,心里就害怕。创新很多时候来自于小公司,如果设置门槛过高,等于不给创新公司机会,不符合国家鼓励创新的国策。要改变过去门槛设得过高,证件资质一大堆,获得这些证件资质后,就以为这些公司规模比较大,就放松了监管,这是错误的思路。要反过来,放低门槛,但要特别加强监管,严厉惩罚那些违法违规的公司和个人。可以预测,随着增值业务和移动互联网的不断深入发展,这些业务涉及到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涉及到老百姓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信产、广电、公安、工商、物价、质检、文化等部门都会有监管交叉,都会界入到这个领域的监管中来。齐抓共管的局面就会形成。